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合金清扫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合金清扫器采购项目,招标人为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采购一批合金清扫器,详见供货要求。
2.2 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及国家相关文件要求。
2.3 交货期:采用分批次到货方式供货。首批供货总数量的三分之一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历天内到货,剩余数量到货时间以发出送货通知之日起20日历天内到货。
2.4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人须是具有清扫器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须取得该生产商的有效授权。同一品牌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须提供供货产品生产企业或自身(经销商)至少一项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类清扫器的供货业绩,且合同金额不得少于10万元。
(4)清扫器刀头须提供2018年1月1日以后的进口报关单或原产地证明。(报关单须提供中文译本)
(5)投标人须提供供货产品检测报告。(内容应包括合金刀片材质、合金刀头硬度、压缩弹簧劲度系数)。
(6)投标人须提供供货产品样品(内容应包括合金刀头和刀座)。
(7)投标人须提供产品用户使用报告(内容应包括清扫效果、刮刀使用周期)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8)生产厂商出具的交货工期证明。
3.2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04月 02日至 2019年 04 月0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 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④业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⑤生产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经销商)
注:以上复印件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并办理供应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
标题: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合金清扫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网址:http://chinazbcg.kuqiw.cn/news/itemid-37225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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